2014年11月27日 星期四

泰國一名電台主持人因誹謗王室罪獲刑5年

據外媒報道,泰國軍事法庭18日判處一名電台主持人犯有誹謗王室罪,被判入獄5年。
  據報道,這名電台主持人是59歲的卡塔威,此前曾在泰國海外主持網絡電台節目,今年6月他返回泰國後被捕,理由是在節目中對王室進行誹謗和侮辱。
  泰國擁有嚴格法律制裁冒犯君主罪行,任何人“誹謗、侮辱或威脅國王、王後、王儲或攝政王”,都可能面臨3年到15年監禁處罰。
  卡塔威的律師表示,卡塔威返回國內是為了參加親戚的葬禮,他的保釋請求此前曾被駁回。
  自5月以來,泰國當局發起10多次冒犯君主罪相關訴訟,其中一名出租車司機因向乘客抱怨社會不公被判處2年6個月監禁。10月20日,一名泰國著名學者被退役軍人投訴,稱其侮辱古代傳奇泰王納臘萱大帝,或被判處重罪。
(原標題:泰國判處一電台主持人誹謗王室罪成立 獲刑5年)

醉酒男子搶殘疾乞丐92.8元獲刑三年

 一名男子在醉酒後,先後毆打三名身有殘疾的行乞者,並搶走92.8元,被當場抓獲。近日,該男子因搶劫罪在越秀法院獲有期徒刑三年。
  去年11月30日下午,在越秀區中山五路小馬站附近,27歲的男子張某喝完酒後,分別將三名殘疾行乞者乞討所得的現金搶走,共計92 .8元。在搶劫過程中,張某採用了暴力手段,除了拳打腳踢,還用膠桶砸行乞者,致使其中一名被害人輕微傷。
  搶劫得手後,張某准備逃離,被附近的保安員抓住,送往公安機關。搶劫所得現金由公安機關發還給了被害人。
  庭審中,張某對自己的行為表示認罪,稱事發時自己才來廣州兩天,“喝了酒,沒有錢,就搶劫了乞丐。”
  近日,越秀法院經審理認為,被告人張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當場使用暴力手段,搶劫公民財物,其行為構成搶劫罪。被告人張某能如實供述自己的罪行,可以從輕處罰。最終,判決被告人張某犯搶劫罪,判處有期徒刑三年,並處罰金2000元。

男子假冒政法委主任騙女子10萬獲刑3年

以為“天上掉下個鑽石王老五”,湖北荊門市民劉女士怦然心動。然而她做夢都沒想到,這位條件甚好的“市政法委主任”竟是個騙子,騙取劉女士10.5萬元。最終,該男子因犯詐騙罪經東寶區檢察院公訴,被判處有期徒刑三年三個月,並處罰金5萬元;責令退賠7.5萬元。
  2013年4月,劉女士在網上認識了一名姓成的男子,對方自稱系荊門市政法委主任,在荊門城區有兩套房。兩人在聊天中,成某透露出對劉女士的好感。
  經過一段時間了解,成某提出要與劉女士結婚,並表示想將兩套房子過戶到劉女士名下。由於房屋過戶需要支付10多萬元過戶費,劉女士從外地回到荊門。成某帶劉女士去看房,劉女士很滿意,第二天就將10.5萬元交給成某。不久,劉女士發現被騙,隨即報警。
  2013年9月,成某被公安機關抓獲。成某交代,他真實名字為王某,今年47歲,其想過戶給劉女士的房子也是朋友的。
  案發後,王某向劉女士退賠3萬元,取得了諒解。
  東寶區檢察院主辦檢察官審理認為,王某以非法占有為目的,詐騙他人財物,數額巨大,其行為構成詐騙罪。法院遂作出以上判決。(完)
(原標題:騙子假冒“市政法委主任”騙財10萬獲刑)

「郭美美推手」判囚兼罰88萬 重刑顯官方辣招整肅大V

網名「立二拆四」的微博大V楊秀宇涉非法經營、製造謠言案件今天宣判,他罪成被判囚4年,他與旗下公司、職員的罰款總額高達88萬元(人民幣,下同)。有分析認為,判刑不輕,顯示矢言「依法治國」的內地當局正在殺雞儆猴,加碼整肅互聯網大V,輿論環境風聲鶴唳。